朱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中供热价格听证问题
我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是严格按照定价程序制定的。2011年,接到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关于热力的申请后,市成本监测所对其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并按规定程序确定了参加热力价格听证会人选,及时组织召开了热力价格听证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体为:居民供热0.165元/平方米/天;居民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商业等0.22元/平方米/天。
二、关于供热流量计费问题
目前,郑州地区普遍采用供热量计费,正在试行流量计费试点,并且我市供热设施不具备实施流量计费的条件,待上级政策明确后,我们将按要求落实推进。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支持。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