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00/2021-00429
  •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2021-06-07
  • 2021-06-07
关于徐东辉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徐东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与支持。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的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老年人对活动场地、活动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市居住小区配套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规划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合理布局老年人活动设施,基本情况如下:

一、目前规划建设情况

依据2018年新密市政府批复实施的《新密市城乡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新密市域共规划市级养老院5处(中心城区3处,曲梁镇2处),规划市级老年大学1处,市级老年护理康复中心3处,市级居家养老信息中心1处。农村老年人设施的规划配置宜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处养老服务站和一处老年活动室。相关部门将依计划逐步分批建设并投入使用,让老年人享受丰富多彩的生活,做“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制度保障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老龄化非常关注,要求规划建设部门将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党组织工作用房、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居民文体活动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社区配套设施纳入审核内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详细规划审查和审批,严格依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要求分级分类规划老年人活动配套设施,使老年人能就近进行学习和活动。具体要求如下:3-5万人的居住区应设置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建筑面积4000--60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应不低于0.12平方米每人;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40平方米每百户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最小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3-5万人的新建居住区应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院一处,每处养老院的规模宜为100-150床,用地面积30平方米每床。养老院应独立占地,集中绿地面积应按每位老年人不低于2平方米计算。人口不足3万人的,应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每百户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最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必须执行无障碍设计。0.1-0.3万人的居住街坊,按不低于0.15平方米每人的标准,设置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室外健身器械,宜设置休憩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170平方米。

三、规划落实情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核实阶段全程监管,从详细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规划竣工核实整个规划建设阶段,对配套规划建设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要求予以落实,并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加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市新建居住项目配套老年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率达100%,基本满足老年日常活动需求。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资源规划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市资源规划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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