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1-00268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政协提案
  • 2021-07-08
  • 2021-07-08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回复

高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着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走内生型乡村振兴之路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印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及政策摘编》,制定集体经济发展三年强村计划,实施“21710”强村富民工程(即:选取21个试点村,推广7种发展模式,集体年经营性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注重发挥乡、村两级的主体地位,全面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努力实现产业兴、集体强、农民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科学盘活土地资源。对于土地资源丰富的纯农村,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四荒地、闲置建设用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采取发包、入股、出租或者自主经营的方式获得收益。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农户承包地进行整理、出租,通过溢出面积等,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扶持项目38个,争取财政资金6531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0369万元。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物流、民宿、村民综合服务中心等,以出租方式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三是充分利用存量资产。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老校舍、门店、厂房、仓库和设施、设备、器械等集体资产,通过自主经营、租赁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投资兴建或购置商铺店面、农贸市场、仓储设施、标准厂房等集体物业,获得稳定收益。四是多措并举推进发展。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里的闲置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承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物流运输等服务项目;组建工程建设企业,承接农村房屋、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多途径发展集体经济。五是抱团合作提升发展。指导资源禀赋不同的村抱团发展,通过推介引导,使资金充裕、建设用地紧缺的村与具有发展潜力、资金缺乏的村合作共建乡村民宿、标准厂房、仓储中心、停车场等产业项目。有两村共建的,也有多村联建的,有的是村村协商约定管理经营模式,也有的由乡镇统一运营管理,经营收益归联建村所有,各村凭占有股份共享收益分红。尖山管委会利用扶贫产业项目,采取8村联建的方式,集中建设民俗宾馆,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出租给专业公司运营,年租金80万元,年终管委会对8个村进行统筹分配。

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31个空壳村全部清零,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268个,占比88.4%,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96个,占比65%,超额完成了郑州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春节前后,来集镇宋楼村、曲梁镇沃郑村等近9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实现分红,10多万群众将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下一步,我市将立足贫困地区自然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积极发展地域特色突出的村集体经济产业。结合农村土地流转、收购贫困村农产品和参与改革等方式,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关于提高村两委班子待遇与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

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广大农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近年来,我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村干部的待遇,在职村委会干部待遇在原领取补贴的基础上逐年得到提高,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郑组通〔201640号)规定,我市已经将村党组织书记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2500元;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2700元;村委会主任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2000元;村两委其他干部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1500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增加村两委班子待遇,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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