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关镇岳打路南街路段排水沟增加盖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豫道违规整治联席办〔2020〕1号关于《河南省道路违规设立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联席会议》通知及新密市内部明电《关于彻底排查整治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通知》要求,对县乡道限高限宽设施一律予以拆除,所以您提出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建议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