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持续关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2021年1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烈士纪念设施的归口管理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关心关怀下,正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充分发挥凤凰山烈士陵园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以英烈事迹和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斗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市烈士陵园位于新密市米村镇凤凰山,始建于2013年,由主题纪念碑、纪念广场、展览馆和烈士墓区组成,占地30亩。陵园内安葬着从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牺牲的69名烈士(其中21位有名烈士,48位无名烈士)。自移交以来,严格按照基础设施完备、保护状况优良、机构制度健全、服务管理规范、功能发挥显著的要求,严格加强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核心功能,教育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新密人,不断培育引导新密社会各界不忘红色历史,传承革命精神。三年多以来,共举办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教育宣传活动23次,接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有关单位组织300余个,在我市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修缮因7.20特大暴雨灾害造成烈士陵园设施损毁的部分;正在更换烈士纪念碑底座浮雕,确保人物形象更加生动形象、肃穆庄严;筹划对烈士陵园进行整体升级改造,积极向省厅申请财政资金,计划建设园区停车场、园区大门、门口路段,对烈士纪念馆内部进行装修、布展,打造烈士纪念设施精品展陈;对零星分散在全市各地的烈士墓,已经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任务,要求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与相关单位和烈士家庭对接协商,务必争取将零星分散在全市各地的烈士墓迁至凤凰山烈士陵园,做到“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同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坚持每年清明节、9.30公祭日开展祭奠活动,全市干部、群众、学生、企业职工接受红色教育人数达10万人以上。
您在提案中的三点建议,许多方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不谋而合,一些亮点更是为今后工作指出了方面,为推进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给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