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新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新材料行业经过20年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以战略新材料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新材料企业,走出了一条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路子。我市历来重视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全力支持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
坚持政策引导。出台“十四五”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先后印发《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5”政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在研发投入奖励、房租补贴、税收奖励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鼓励。
二、统筹疫情防控,保障稳定发展
完善“四保”企业白名单工作体系。按照《河南省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规上新材料企业全部纳入白名单工业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应入尽入,强化对白名单企业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工作,加强企业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物流保通、电力供应、融资贷款等支持政策,做到应急状态下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认真落实稳经济促增长各项政策。2022年先后落实三批次促生产发展奖励,累计奖补资金1124余万元。推荐44家企业申报2022年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编印《新密市扩大投资助企纾困稳定就业惠企政策汇编》,开展专项培训、政策宣讲、入企指导,推动各类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三、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发展水平。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成立科技领导小组,组建人才服务专班,开展人才需求征集,针对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开展多渠道对接服务,形成创新人才有组织、科技人才有归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落实上级人才政策。积极落实“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对高层次人次分类认定为四类,分别给予税前500万、200万、50万、20万的个人奖励,给予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免租住房,并享受居留签证、医疗服务、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三是强化协同创新。出台《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5”政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六大产业发展专案、《科技创新创业综合体入孵企业管理办法》等,在研发投入奖励、房租补贴、税收奖励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科研团队开展科技创新、绿色改造、智能化提升。制定出台《新密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引进高端创业团队、领军团队、创新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项目资助,对特别重大人才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四是强化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组织优秀企业家开展脱产培训、考察学习、参加论坛、与专家学者进行交流等活动,开阔思路,提升能力,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组织管理和引领带动作用。
四、落实各项投融资政策。
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协调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相继出台《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文件,鼓励开展科技担保、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业务,通过借助金融血液,进一步激活企业科技创新潜能,确立竞争新优势,形成“金融促进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经济促进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齐头并进,实现双赢。
五、支持新材料企业创新合作模式
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社会能承担的,理论上都不属于政府事权和职能范畴的认知,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部门要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把市场机制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交给市场。对此,我市大力鼓励支持帮助各新材料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机构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支持企业联合重组,支持企业拉长产品链条要求,建立产业联盟,鼓励大企业与央企、国内外500强企业合作,鼓励优势企业之间实施强强联合。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