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妍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置业、物业代收居民生活费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水费、电费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居民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物业公司管理,规范小区水电费收缴,是一项民心工程。正如您所说,我市在物业公司规范管理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水电费收取还存在不少问题。您的意见建议非常好,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合理的改进建议,对改善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局就如何加强和完善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水电费收取进行了研究讨论。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监管,规范物业公司收费。由发改、住建、市场监管、供电、供水部门适时对全市物业公司水电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按照省市县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规范性文件,明确水电费收取标准,坚决规范和制止乱收费行为。对于问题突出的物业公司,由住建、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收费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二、加快老旧小区直收直供改造。对于新建小区,鼓励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由专业施工队伍实施,竣工验收让专业部门参与,达不到直收直供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建议政府部门将已入住小区供水、供电改造纳入工作计划,本着“应改尽改”的原则,逐年减量,逐步改造。
三、提升物业公司综合服务水平。主管部门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物业管理经验做法,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认识,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
四、根据现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应由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处置,我单位会积极做好此项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