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盲道的设置和维护、保障视障者出行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工作不断进行,我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投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仍存在“规划不到位,建设标准低,管理不严格”等现象。
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一、在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审查、管理和监督,规范无障碍工程设计和建设。
二、对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
三、对城区人行道盲道经常被车辆占用的情况,我们将积极配合城管、交警部门及时清理或设置必要的禁停标志等,同时呼吁规划部门规划出车辆临时停靠场位。
在此,对您提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使我们的工作不断进步。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