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景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针对企业加大职业病防范的培训力度,让更多企业对职业病预防提高认识,使农民工得到保障”的建议。
(一)全面宣传,让企业认识职业病。一是市卫健委组织疾控中心等单位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在新密市青屏广场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台,共接受专业咨询1000余人次、现场发放宣传单4200余人次。使全市人民深入了解职业病相关知识,让企业知晓职业病危害,提升了企业对职业病诊断、治疗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二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发挥阵地力量,确保企业一线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规范有效。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监测,实时了解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情况。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继续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会议及《2024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手册》要求,涉及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90家企业,应按照煤矿、耐火材料厂、鞋厂、家具厂进行分门别类,进企业现场实地调查,及时汇报监测数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针对企业培训,深入随访,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由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批次持续进入企业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针对企业职业病防治重难点问题,由点及面针对性地为企业开展职业病培训,逐步深化职业病防治法的落实。根据《2024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手册》,通过电话随访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尘肺病人生存状况,并向尘肺病人宣传新密市尘肺康复点,尽力提升尘肺病人的生存状况。
二、下一步计划
(一)高度重视、加强保障,确保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力量精准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积极培育重点行业“健康企业”。深入企业现场查找问题,让企业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做好职业病的防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氛围。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力度,针对各企业岗位及环境不同,对用工单位及农民工进行宣传服务,普及职业病防护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职业病防范意识,保障自身职业健康权益;形成企业集体关注职业健康、企业争相参与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您的建议对于提升我市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市卫健委将按照《2024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手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等文件确定的目标,保质保量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持续做好一线劳动者职业健康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