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35/2024-00056
  •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 政协提案答复
  • 2024-07-05
  • 2024-07-05
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维修养护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603113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刘军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维修养护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密政文20098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已明确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乡村道路日常维修养护不在我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省、郑州市补助资金,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以确保道路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质量。    

感谢您对交通行业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