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开展了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组织编办、法制办、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市32个审批职能部门上报的27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督促各审批职能部门减事项、压流程、控时限。在原有清理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的项目、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内容。一是审批事项消减65.1%。全市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52项,除承接增加的55项外,原有行政审批事项保留97项,其中:单项保留74项,整合后保留23项;减少181项,其中:取消25项,整合后减少72项,调整为日常工作76项,转为市政府审批的8项。二是审批环节压缩51.2%。按照改革相关要求,所有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踏勘、公示、听证等环节外,全部规范为受理、审核、办结3个环节。新密市保留的9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由以前的698个压缩到340个。三是审批时限缩减86.1%。这次改革要求所有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缩短为1至7个工作日。新密市保留的97项审批事项总承诺办理时限为489个工作日,与法定办结时间3519个工作日相比减少了3030日。四是审批事项承接、新增55项。承接郑州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52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合计55项。郑州市下放到新密市的行政审批事项52项,已全部接收并实施,市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减少49项(取消14项,调整为其它服务性事项35项),不存在以登记、年检、认证、审查等形式变相实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原来的129项减少为117项,林业局减少1项,农委减少1项,盐业局减少1项,工商质监局1项,卫计委2项,国土局减少1项临时用地审批等共减少行政审批项目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