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3874936/2018-00018
  •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
  • 统计信息
  • 2018-01-09
  • 2018-01-09
新密市政改办对全市权责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017年新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通知》(新密政文【2017】65号)文,对房管中心等5个部门共6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予以调整。同时,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郑州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郑州市安监局等16个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新密政改组【2017】1号)文和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郑州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新密政改办【2017】1号)文要求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对照检查,认真落实。权责事项清单:2016年新密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单位有工商质监局、食药局、交运局、卫计委等10个单位,动态调整事项1155项。其中:增加912项,减少151项,合并3项,修订89项。2017年上半年进行了两次动态调整,涉及的单位有食药局、民政局、工商质监局等25个单位,动态调整事项336项。其中:增加97项,减少188项,合并2项,修订49项。已全部上报郑州市政改办,并在五单管理系统中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原来的129项减少为117项,林业局减少1项,农委减少1项,盐业局减少1项,工商质监局1项,卫计委2项,国土局减少1项临时用地审批等共减少行政审批项目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由原来的58项减少到现在的41项。取消了征地管理费、组织机构代码证等17项。政府性基金清单: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5项。取消了育林基金、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3项。信息公示。截止目前,行政审批清单、权责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基金性清单公示849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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