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郑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有关地方 性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 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 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 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 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 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 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全 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广 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 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新密市 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 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 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 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 溯制度。承担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全市 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 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 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 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 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 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 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 略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市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 和监督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ニ)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 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流 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五)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 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国家标准。
(十六)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 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监 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 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 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分析研判。
(十八)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立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 权创造和运用。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 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 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监督管理;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 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 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 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卫生 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新密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新密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 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 及时向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 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 施。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 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 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新密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与新密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 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 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4.与新密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新密市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 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新密市商 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12315 投诉举报中心、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科、产品质量监督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和检验监测科、综合协调和抽检监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