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74278/2024-00003
  •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
  • 机构职能
  • 2024-06-18
  • 2024-06-21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246号)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科学技术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新密市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章草案、规划及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拟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服务中央、省、郑州市驻密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融合。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动员相关工作。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指导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岀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四)拟订全市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应用基础研究。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承担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协调全市科技普及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乡镇(街道)科技发展,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驻密两院院士的联络与服务,组织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来密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领域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密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科技创新科。(三)科技发展科(人才与培训管理科)。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