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会议服务、联络接待、公文办理、档案管理、统计、目标考核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牵头拟订行业领域综合性政策和相关规划;统筹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文化艺术体育产业科。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郑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文化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负责全市文化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
负责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各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负责图书文献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
承担全市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文化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协调基层文化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的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拟订全市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文艺事业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性艺术比赛、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文艺赛事;统筹指导全市文化演艺创作与演出,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指导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会各项赛事;拟订全市业余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承办上级安排的体育竞赛;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市优秀运动队伍训练和体育教练员的培训,负责国家三级运动员的审批;组织体育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拟订我市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赠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体育场地普查等统计工作;开展体育交流合作;按权限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体育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
(三)文旅融合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文旅文创产业发展。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郑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旅游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旅游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事业发展,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旅游惠民工程。指导、推进全市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旅游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指导全市旅游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的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牵头开展智慧旅游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研发利用;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承担导游人员执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培训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郑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规定;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态势;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依法治市工作。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大案要案、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负责单位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的受理、协调、督办。组织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信访稳定及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大型文化、旅游活动现场安保方案;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市文化艺术体育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和监管工作;拟订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管理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出现的问题等。
(五)宣传推广科。承担全市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在境内外的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营销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国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宣传推广活动;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统筹城市之间的文化旅游体育交流合作及国内旅行商的营销合作。指导、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郑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拟订全市广电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全市广电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广电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广电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广电事业发展,实施广电惠民工程。指导、推进全市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对全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