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工业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先进制造业产业培育、集群培育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家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
负责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行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行业产业链发展;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
(三)投资规划科。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规划、布局规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方向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提出本市相关资金安排的意见。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拟订全市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动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组织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工业企业“走出去”;负责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组织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创新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建议。
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家电、工艺美术、食品及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测汽车、装备制造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专项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五)招商引资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外商投资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筛选、发布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接待外商团组,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谈判和推进工作;指导全市招商活动。落实全市招商项目促进工作,负责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保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指标的分解下达、统计上报、认定考核等工作。
(六)对外贸易科。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投资统计和信息报告。负责拟订全市外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高技术产品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区域协作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全市引进域外境内资金工作;组织、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组织承接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和项目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外包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交流活动、洽谈活动。
(七)商贸流通科。贯彻落实全市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法规,推动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商贸物流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汽车市场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业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和摄像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设施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创建和“老字号”企业发展;做好特色商业街的创建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培育全市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创新工作,开展全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工作;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和交流;负责跨境电商工作。负责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相关部门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引导扶持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八)信息化工作科。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重点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统筹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及分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指导全市软件产业载体的规划布局,推动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跟踪分析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定并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算力、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同推动其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电煤保障协调工作。
(九)特种商品科。负责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成品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登记。负责协调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指导全市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等工作,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行政审批科。负责行业准入的初审、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本部门法规、规章、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及章程等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组织拟订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平台及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社会服务工作;统筹军地教育资源共享;协调推进政府和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推动发展军民融合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发展军民融合未来产业;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数据统计、运行分析等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工业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协查军民融合发展安全保密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应急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