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20-00100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构职能
  • 2020-12-18
  • 2020-12-18
  • 2020-12-18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密市社会保险中心、 新密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密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创业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事务工作;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相关事务工作;就业失业登记相关事务工作;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就业援助工作;全市科级以下聘用制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档案,各类人群人事代理工作;职业供求信息发布,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入(出)等;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统计、上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文电、文秘、会务、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群团等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就业服务科。负责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督导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基层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申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及其他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的申报、核算、拨付等事务性工作。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科。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牵头做好“春风行动”相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人事代理科。负责为辖区内高校毕业生等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归档等管理服务;负责为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开除除名、党政纪处分、判处刑罚等与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五)职工档案科。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档案接收,提供相关档案服务;负责全市副科级以下聘用制干部档案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培训服务科。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备案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定点培训机构农村劳动力补贴性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创业贷款科。承担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审、认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逾期创业贷款追偿;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资料归档以及统计、上报等日常性工作。

(八)创业指导科。负责指导全市创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运营及各项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负责创业项目库的征集、论证和发布以及创业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评选、申报等事务性工作。

(九)职业介绍科。负责用人单位招聘、各类人员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定期开展企业用工调查;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和送岗位下乡活动;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各类惠民惠企政策落实。

新密市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和新密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档案、个人账户和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依法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等服务和其它相关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管理;负责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额核定;负责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负责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和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和防冒领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密市社会保险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考评、文秘、会务、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印鉴管理、信息宣传、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舆情处置、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基金管理科。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决算编制和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基金拨付,进行基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补贴的发放、账务处理、凭证装订;负责基金和财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关系,保障各项社保待遇及时支付。

(三)信息保障科。负责单位网络和业务线路的维护调试、网络安全防护;负责所有业务经办系统的维护、日常业务数据提取、业务经办及人员的用户权限分配、排查各类故障信息等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企业社保科。负责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登记、注销、变更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中断等业务;负责参保企业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工资基数申报业务。

(五)机关事业社保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主动参保;负责受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新增、减少、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负责新增缴费单位的参保登记、变更、职工工资基数申报;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

(六)社会保险关系科。负责社保关系跨统筹地区和跨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接续业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维护、合并;负责编制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计划。

(七)养老保险待遇科。负责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调整等工作;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负责编制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拨付计划。

(八)工伤保险待遇科。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发放等工作;负责工伤医疗、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管理,负责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教育和工伤保险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九)失业保险待遇科。负责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待遇转移、发放和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核定发放等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政策性补贴的审核支付;负责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十)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管理、信息的查询、政策咨询、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待遇调整、审核发放和防冒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指导。

(十一)征地待遇科。负责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申请、登记工作;负责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资格认定;负责核定、发放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负责建立被征地人员档案,为被征地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十二)社会化服务科。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接收、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社会化服务经费的划拨与管理。

(十三)社会保障卡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障卡的日常查询、挂失、补办、解挂、密码重置、报盘维护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维护、耗材的申领与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各银行社会保障卡网点、社银一体化网点疑难问题的答疑与处理。

(十四)风险防控科。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上级下发的各类疑点数据的核查核实。

(十五)大厅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综合受理工作;负责为参保对象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及查询服务;负责服务类信访件的处理工作。

 新密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密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及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等级考核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技师考评报名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有关部门委托的人事考试命题、组织考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密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密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保障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各类信息上传下达、文件收发、登记、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安排值班、印章使用、档案管理、考务用品购置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考务科。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政策性安置考试、受委托考试的组织实施及考务工作;负责各类考试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校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等工作。

(三)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评估备案工作及相关业务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做好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督导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相关考务工作安排;负责企业技师报名等相关工作。

(四)工勤技能等级考核服务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等级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做好工勤技能人员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上通下达工作。

 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对本级管辖内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科。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信息、宣传、案件档案管理、统计、专兼职仲裁员管理等工作。

(二)立案庭。负责日常接待和咨询;处理涉诉争议事项;负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登记、立案、分流;负责案件的信息统计工作。

(三)调解庭。负责调解案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工作。

(四)审理庭。负责案件审理工作。

(五)监督庭。负责对仲裁过程及仲裁员行为的监督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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