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07/2024-00021
  • 新密市水利局
  • 下属单位职责
  • 2024-09-23
  • 2024-09-23
新密市水利局下属单位职责

  一、新密市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市水库、主要河道、灌区的运行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属地河道管理,提供农业灌溉、生产生活用水服务。

(三)负责编制水库、河道、灌区防汛方案和防洪预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上级指令组织方案实施;承担管辖水库、河道、灌区防汛方案和防洪预案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库、河道、灌区管理范围内的水政监察事务性工作。

(六)协调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党建、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写综合性材料和制定规章制度;承担防御队伍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工程技术科。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日常管理、保护及综合利用;做好水库、河道、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及技术服务工作;承担防汛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水库运行管理监测资料的收集与整编。

(三)工程调度科。负责水库、河道、灌区运行调度规程的编制、实施及执行上级运行调度指令,编制防汛方案、防洪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雨水情资料的搜集上报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物资的储备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生产生活用水服务的运行调度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运行保障科。负责水库、河道、灌区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与管理;编制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实施年度维修养护;承担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安全鉴定及注册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五)安全巡查科。负责水库、河道、灌区安全检查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李湾水库灌区运行中心。负责李湾水库灌区工程运行保障、日常维修养护、巡查检查;负责水库、灌区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土地、山地、河滩、水土保持及附属物的日常管理;承担水库防汛和生活、生态供水等事务性工作。

(七)五星水库运行中心。负责五星水库工程运行保障、日常维修养护、巡查检查等工作;负责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土地、山地、河滩、水土保持及附属物的日常管理;承担水库、灌区防汛和生活、生态供水等事务性工作。

(八)东方红灌区水库运行中心。负责东方红灌区水库工程运行保障、日常维修养护、巡查检查等工作;负责水库、灌区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土地、山地、河滩、水土保持及附属物的日常管理;承担水库、灌区防汛和生活、生态供水等事务性工作。

(九)小型水库运行中心。负责小型水库工程运行保障、日常维修和养护、巡查检查等工作;负责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土地、山地、河滩、水土保持及附属物的日常管理;承担水库防汛和生活、生态供水等事务性工作。

(十)河道运行中心。负责双洎河、贾鲁河、平陌河、溱水河等主要河道巡查检查等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属地河道管理;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工程建筑物与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建设期监管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生态河湖运行中心。负责已建成的生态水系、河湖等工程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查;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域、设施、设备、工程的安全运行及调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二、新密市水资源综合保障中心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承担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节水政策法规和节水技术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地下水监测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取用水统计,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时刻清醒:

(六)承担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参与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承担生态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区及治理区划定工作。

(八)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审、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十)负责机关运行综合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职责:

(一)调查评价科。负责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关保障工作;负责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承担纳管企业(单位)取用水量核定等事务性工作。

(二)计划用水服务科。参与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用水计划工作;承担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取用水信息系统分析等工作。

(三)节水促进科。负责节约用水管理相关综合事务工作;负责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技术支撑工作;协助推进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负责节水载体技术保障工作。

(四)水保治理科。参与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协助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区及治理区划定工作;参与编制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水保预防科。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补偿费核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信息化等事务性工作。

(六)后勤保障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群团等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新密市引调水工程运行保障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南水北调水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通过水权交易,落实南水北调水量指标。

(三)协调省、郑州市有关部门缴纳水费等相关费用。

(四)参与编制全市引调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引调水配套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与城市供水中心及沿线乡镇的协调对接工作。

(六)负责水库移民服务工作。

(七)负责引调水调蓄管理工作,保障城乡生产生活用水。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新密市城市供水中心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城市供水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制定城市供水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生产、生活用水的供应和供水设施的安装、管理、维修等工作。

(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材料拟写、规章制度制定、公文收发;负责纪检、党建、人事、信访稳定、宣传、档案管理、财务、群团等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智慧调度中心。负责区域内主管道停水、供水的综合调配;负责受理用户投诉;负责整理、上报生产调度报表。       

(三)规划设计科。参与拟订城区公共供水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供水工程、管网建设的规划设计、预算、决算和验收;负责签订供用水合同,监督施工质量,管理入户手续;负责二次供水的规范管理。      

(四)生产技术科。负责地下水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各水厂、站机电设备;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统计水源水、出厂水的水质情况等。

(五)安装维修科。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城区内供水主管网、支管线及闸阀,调节城区供水;负责检测城区内供水管网漏点并定期报告测漏情况,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补配或修复缺失、损坏的各项供水设施。

(六)化验室。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及时上报水质检测结果、发布水质信息。

(七)水厂管理科。负责地表水厂内部机电设备,供水设施的维修维护;严格落实地表水源制水工艺流程,按照要求对出厂水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合格率100%;负责与引调水中心三级泵站的协调联动,确保水厂高效运行。

(八)供水巡检科。宣传贯彻落实城市供水法律法规;通过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用水行为,协助做好水行政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