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室合并,现将调整后的科室职能公示如下: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文电会务、信息宣传。
2.信息保障科。负责医保网络及业务系统维护、信息保障。
3.基金管理科。负责医保基金核算、管理、待遇支付及各种账务处理。
4.大厅服务信访科。负责医保大厅日常管理、信访处理、政策咨询及业务查询服务。
5.定点医疗机构事务科。负责定点医药机构新增、续签、信息变更、年终评议。
6.综合登记一科。负责企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信息查询。
7.综合登记二科。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信息查询。
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科。负责职工医保及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费用结算、门诊慢特病管理及二乙、军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
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科。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审核、费用结算、异地就医审批及门诊慢特病续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