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15-00084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任职,升降,科员,职务
  • 2015-10-20
  • 2015-10-26
  • 通知
  • 新密人社〔2015〕107号
  • 2015-10-20
关于乔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你单位《关于乔兴同志任职的意见》(牛发〔2015〕32号)收悉。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的规定,同意乔兴同志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为2015年9月。

牛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乔兴同志任职的意见》(牛发〔2015〕32号)收悉。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的规定,同意乔兴同志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为2015年9月。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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