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16-00042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人事
  • 2016-02-24
  • 2016-03-10
  • 通知
  • 新密政办文〔2016〕7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密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密市企业上市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新密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红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辛绍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齐智慧 副市长

李福安 市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成   员:屈国强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松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书灿 市督查考评办主任

张朝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大军 市科技局局长

樊公义 市工信委主任

苏松杰 市监察局局长

马卫东 市国土局局长

樊瑞辉 市安监局局长

 陈铁建 市住建局局长

王  冰 市环保局局长

祖  君 市农委主任

冯嵩懿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宋卫敏 市规划局局长

王钊铭 市社保局局长

张艳艳 市商务局局长

杜书伟 市企业上市办主任

钱文静  市金融办主任

梁松臣 市房管中心主任

赵法民 市国税局局长

 刘松涛 市地税局局长

李伟峰 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行政正职

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处理企业上市及合作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企业上市办,具体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齐智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松波、杜书伟同志兼任。

 

附件:新密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2016年2月24日

                             

附  件

 

新密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为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16年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密政〔2016〕6号)精神,决定建立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绿色通道机构分为三个层级:市政府、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市政府:依托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企业上市工作的重大政策,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

(二)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依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市企业上市的规划以及企业上市的重大措施,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解决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

(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提交的需跨部门处理的问题,协调、督办、处理推进企业上市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负责推进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二、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督查考评办职责:负责企业上市目标制定、考核、督查工作。

主管领导:王建勋  常务副主任

联 系 人:丁寒冰  绩效考核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87589

(二)市金融办职责: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市金融风险,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及非法证券买卖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主管领导:钱文静  主任

联 系 人:刘清慧  银行保险科科员

联系电话:69861177

(三)市企业上市办工作职责:负责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总结分析上报全市上市工作情况;制定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企业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中介机构在我市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对企业上市进行综合审核,出具上市审核意见;负责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资产重整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完成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领导:赵彩玲 副主任

联 系 人:程  磊 业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86836 

(四)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的优先支持工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出具必要的项目初步核查意见,积极汇报并争取郑州市、河南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

主管领导:郭一民  副书记

联 系 人:王  刚  投资科科长

联系电话:56915003

(五)市工信委职责: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

主管领导:张俊峰  副主任 

联 系 人:徐志刚  技改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68064

(六)市科技局职责: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上市意愿强烈的企业,要积极帮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将科技专项资金向高新技术类上市后备企业倾斜。

主管领导:陈东升  纪检组长

联 系 人:黄晓创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23823 

(七)市优化局工作职责:对在企业上市过程相关部门不作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干扰拟上市企业经营环境进行责处。

主管领导:张超峰  局长

联 系 人:黄伟峰  副局长

联系电话:69829659 

(八)市财政局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解决落实上市挂牌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的财政奖励扶持资金;根据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扶持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主管领导:李春玉  工会主席

联 系 人:朱春和  企业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22817 

(九)市国土局工作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及新上项目用地问题,土地计划指标优先向上市积极性高的拟上市企业倾斜,协调落实与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有关的产业用地的管理工作。对上市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出具拟上市企业土地合法合规证明。

主管领导:李光辉  副科级干部

联 系 人:于淑霞  土地利用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50963 

(十)市环保局工作职责:加快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的工作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管理,依法及时协调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主管领导:李建伟  副局长

联 系 人:张福旺  环评科科长

联系电话:56516662  

(十一)市社保局工作职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时提供相关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主管领导:陈四辈  副局长

联 系 人:郑建超  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60880222 

(十二)市商务局工作职责:协助拟在境外上市企业相关手续报批工作;协调做好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

主管领导:郑宏东  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书记

联 系 人:赵爱琴  外资科科长

联系电话:68508023 

(十三)市规划局工作职责:及时办理拟上市企业相关规划手续审批工作;对上市后备企业在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方面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及时出具证明文件。

主管领导:韩清锋  副科级干部

联 系 人:薄振龙  规划编制科科长

联系电话:68506169 

(十四)市安监局工作职责:做好拟上市企业安全规范工作,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主管领导:梁虎臣  工会主席

联 系 人:郑黎晖  法制信访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03709 

(十五)市住建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相关建设手续审批工作。

主管领导:刘晓超  副局长

联 系 人:周筲伟  审批办主任

联系电话:69815618 

(十六)市房管中心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对上市后备企业房产权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支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明晰房产权属。落实拟上市公司房产权证的有关手续。

主管领导:宫爱梅  副主任

联 系 人:孙晓伟  房屋登记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85515  

(十七)市工商质监局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完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提供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情况,为上市资源后备库的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帮助拟上市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优产品。

主管领导:孙松甫  副局长

联 系 人:张海宏  注册登记科科长

联系电话:69815614 

(十八)市国税局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对企业上市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进行规范并及时协调解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主管领导:王振峰  副局长

联 系 人:朱春霞  政策法规科科长    

联系电话:69997162 

(十九)市地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问题,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主管领导:侯延超 副局长

联 系 人:樊世涛 税政科科长

联系电话:56918115  

(二十)市公安消防大队职责:负责对全市拟上市企业消防安全规范工作,并出具消防安全合规证明。

主管领导:曹  碧  大队长

联 系 人:王  适  参谋

联系电话:69874119

(二十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职责:负责辖区内企业上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提供优质服务。

主管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主管领导

联 系 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站所长

三、工作规则

(一)市政府每年定期公布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二)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一企一议”,确有必要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三)成员单位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纳入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处理上市后备企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时,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应从我市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在政策上给予足够的支持。

(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是本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落实各项企业上市培育、扶持政策承担责任。成员单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对日常事务性协调服务工作承担责任。

四、工作程序

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市企业上市办牵头汇总。市企业上市办根据问题的性质、程度,分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研究解决。对已经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研究的问题,市企业上市办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