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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政办文〔2016〕10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密市煤炭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密市煤炭企业“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汲取以往煤矿事故教训,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密市煤炭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齐智慧   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澍馨   市政法委副书记

王旭康   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陈振宇   市纪委常委

候富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吴建洲   市国土局副局长

陈新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乔长军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谢向阳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国忠   市电业局副局长

申新庄   市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旭康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煤炭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安监局: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市国土局:对无采矿证或已过期的、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进行认定查处。

(三)市煤炭局:承担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

(四)市监察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

(五)市公安局:对专项整治中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及时打击,打击在专项整治中危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检察院:依法查处发生在煤炭企业领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类渎职侵权犯罪行为。

(七)市法院:依法审理打非治违刑事案件。

(八)市电业局:对决定关闭煤矿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和线路。

 

                     2016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