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533/2021-00156
  • 新密市人民政府
  • 议案
  • 2021-08-02
  • 2021-09-07
  • 议案
  • 新密政文〔2021〕88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张艳艳等5名同志职务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现提名:

张艳艳同志任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彦伟同志任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免去其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晓丹同志任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免去:

苏松杰同志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王议唯同志的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提请任干部情况表附后。

 

 

 

新密市人民政府

市长     

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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