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郑清华同志任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慧丽同志任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刘小超同志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