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农发〔2016〕15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同意魏松伟同志辞职的批复
魏松伟同志:
你的辞职申请已收悉。根据个人申请及上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魏松伟同志辞职,同时解除魏松伟同志的聘用合同。
此复。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