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明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所:
根据《新密市财政局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新密财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刘建明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多同志任基层财政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党建科副科长职务;
高卫东同志任农业财务科副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副科长职务;
周春丽同志任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国库科副科长职务;
侯霁航同志任行政政法科副科长,免去其税源办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岳柳君同志任国库科副科长,免去其新密市国投商贸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魏少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李嘉、赵东辉同志任党建科副科长;
梁涵同志任国库科副科长;
马青琳同志任预算科副科长;
王伟峰同志任会计企业科副科长;
张雪平、卢莹莹同志任社会保障科副科长;
王红娟同志任资源资金管理科副科长;
任亚楠同志任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副科长;
张瑞霞同志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栓明同志不再担任教科文科副科长职务。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