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6-00058
  • 新密市司法局
  • 人事任免
  • 2016-04-13
  • 2016-04-19
  • 通知
  • 新密司文〔2016〕19号
新密市司法局关于于秋红等4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于秋红同志任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张永军同志任局基层工作科科长兼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袁清慧同志任局基层工作科副科长(正股);

张楠楠同志任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兼社区矫正管理中心主任(正股);

陈雪鹏同志任新密市三调联动办公室副主任(正股);

申石磊同志任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李慧展同志任新密市依法治市办市直科副科长;

卢晓辉同志任新华路司法所所长;

李秋娟同志任新华路司法所副所长;

邢丽娜同志任新华路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李红斌同志任青屏司法所所长;

薛晓方同志任青屏司法所副所长;

邢丽娟同志任青屏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郝海东同志任西大街司法所所长;

周东明同志任西大街司法所副所长;

马秀霞同志任西大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王彩霞同志任矿区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裴云龙同志任城关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于东霞同志任城关司法所副所长;

李秋红同志任袁庄司法所所长;

袁会莉同志任袁庄司法所副所长;

王爱玉同志任袁庄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魏金镯同志任超化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侯涛峰同志任超化司法副所长;

郑凯同志任平陌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刘渭洪同志任平陌司法所副所长;

王怀战同志任来集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郭红伟同志任大隗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李亚军同志任苟堂司法所所长;

张宇同志任苟堂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杨秋丽同志任刘寨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董海军同志任刘寨司法所副所长;

刘银红同志任曲梁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吴聪莉同志任曲梁司法所副所长;

张坤桥同志任岳村司法所所长;

刘勇同志任岳村司法所副所长;

仝俊红同志任岳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蔡新焕同志任米村司法所所长;

付炳林同志任米村司法所副所长;

陈爱芳同志任米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赵炎清同志任白寨司法所所长;

杨东升同志任白寨司法所副所长;

张晓莉同志任白寨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郑润鹏同志任牛店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闫洺浩同志任牛店司法所副所长;

桑志强同志任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

以上人员原任职务一并免去。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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