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朝等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朝任党建办公室主任;
朱保山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教育科科长;
彭红欣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兼人事科科长;
张潇元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王朝辉任新华中队队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文。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