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申石磊同志任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社区矫正科副科长职务;
尚要伟同志任矿区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王晓军同志的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彩霞同志的矿区司法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