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于秋红同志任新华路司法所所长;
魏明伟同志任超化司法所所长;
丁阳芳同志任牛店司法所所长;
郭旭阳同志任平陌司法所所长。
免去:
于秋红同志的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魏明伟同志的新密市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卢晓辉同志的新华路司法所所长职务;
董海军同志的超化司法所所长职务;
闫洺浩同志的牛店司法所所长职务;
郑 凯同志的平陌司法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