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郑凯同志任西大街司法所所长;
卢晓辉同志任矿区司法所所长;
邢丽娜同志任尖山司法所所长;
免去:
郝海东同志的西大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桑志强同志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司法所所长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职务;
仝俊红同志的岳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职务;
邢丽娜同志的新华路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