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面对持续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诸多增支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上下一心,以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新密次中心为契机,咬住目标,卯足干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较好较快的发展。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76091万元,其中上缴中央级143327万元,占比24.88%;上缴省级41761万元,占比7.25%;上缴地(市)级59312万元,占比10.29%;县(区)级331691万元,占比57.58%。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1-10月份,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7754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52494万元增长7.1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19002万元,同比增加20.53%,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1.52%。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54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51675万元增长2.73%,为年度预算317723万元的81.37%,短收6228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9514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08591万元下降12.38%,为年度预算152913万元的62.22%;乡(镇)级完成16339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43084万元增长14.20%,为年度预算164810万元的99.14%。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9504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9361万元增长37.04%,为年度预算128839万元的73.77%,短收12317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7359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521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59934万元增长12.39%,为年度预算82178万元的81.97%,短收1123万元;财政部门完成9613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22380万元下降21.45%,为年度预算106706万元的90.09%,超收7211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157192万元(国税部门+地税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125079万元增长25.67%,为年度预算204385万元的76.91%,短收13129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9542万元,同比增长20.47%;其他小税种完成37650万元,同比增长45.65%。非税收入完成10134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94%,超收6901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第五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第六位。税收收入总量在六县(市)排第五位,税收收入增速排第一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排第五位。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增值税完成8975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7985万元增长54.78%;营业税完成50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6.30%(因营改增政策调整);企业所得税完成1727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72%;个人所得税完成34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7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6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40%;房产税完成21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9%;资源税完成47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16%;耕地占用税完成136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30%;契税完成47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5%;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52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7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818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8.35%;罚没收入完成83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2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34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1.92%;其他收入完成622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5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91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57410万元下降9.57%,减少549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0605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78.21%。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02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74139万元增长3.98%,为调整预算数474412万元的82%。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27583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63246万元增长4.78%;乡镇级支出执行11319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10893万元增长2.07%。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第五位,支出增幅排第六位,支出进度排第五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99%;公共安全支出190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0%;教育支出706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5%;科学技术支出6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95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1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68%;节能环保支出152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8.7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93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24%;农林水事务支出507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4%;交通运输支出434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07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30%;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85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95%。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49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7286万元增长0.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46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60%,占基金预算支出的73.05%。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低速增长,收入质量良好。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541万元,同比增长2.73%。税收完成157192万元,同比增长25.67%,税收增速居六县区第一,税收质量为60.80%,较去年同期提高11.1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19542万元,同比增长20.47%,占税收收入比重为76.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6.24%。其他小税种完成37650万元,同比增长45.65%,占税收收入比重为23.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4.56%。
(二)乡镇收入情况。
1-10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63395万元,同比增长14.20%。从增幅来看,有3个乡镇增幅超过40%,他们是矿区、刘寨镇、曲梁镇,增幅分别为100.84%、82.61%、48.24%。从收入质量看,尖山、矿区、曲梁镇、新华路、刘寨镇、青屏街、西大街收入质量超过60%,其中尖山收入全部来源于税收,其余六个乡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依次是86.30%、82.79%、75.37%、74.95%、72.50%、71.42%。从收入总量来看,总量超过1亿元的有7个乡镇,为曲梁镇、青屏街、新华路、西大街、来集镇、超化镇、刘寨镇,收入分别为25555万元、18407万元、16978万元、16635万元、13342万元、12565万元、12275万元;其余乡镇收入总量均在9000万以下,乡镇间收入不均衡。
(三)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当前,在经济形势下滑、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等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现金调度,强化支出管理,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支出落实到位。坚持厉行节约,从严管理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费等系列经费,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9028万元,同比增长3.98%,其中:教育、社保、医疗等十项民生支出325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69%,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要实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集中财政支持支柱产业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社会发展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