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新密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目前,全市形成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积极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第一季度,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78904万元,同比下降31.81%。其中上缴中央级33902万元,占比18.95%;上缴省级8152万元,占比4.56%;上缴地(市)级17584万元,占比9.83%;县(区)级119266万元,占比66.66%。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1457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8917万元下降17.5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1779万元,同比下降24.54%,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7.74%。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80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6806万元下降14.47%,为年度预算397933万元的20.81%,短收16683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4455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54202万元下降17.8%,为年度预算206770万元的21.55%;乡(镇)级完成3824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2604万元下降10.23%,为年度预算191163万元的20.01%。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税务部门完成4434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1974万元下降28.44%,为年度预算286622万元的15.47%,短收2730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845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4832万元增长10.39%,为年度预算111311万元的34.54%,超收10623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43037万元(税务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60141万元下降28.44%,短收26601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833万元,同比下降27.23%;其他小税种完成13204万元,同比下降31.04%。非税收入完成3976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5%,超收9918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800万元在六县(市)排名第5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和第6位分别是新郑市200946万元、荥阳市126333万元、中牟县124936万元、巩义市123268万元和登封市5646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4.47%,在六县(市)排名第5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7.64%、登封市-7.93%、新郑市-9.32%、荥阳市-9.45%和中牟县-23.87%。
税收收入规模:我市税收收入43037万元在六县(市)排名第5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和第6位分别是新郑市84898万元、巩义市83591万元、中牟县75018万元、荥阳市71709万元和登封市26729万元。
税收收入增幅:我市税收增幅-28.44%在六县(市)排名第3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4位、第5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13.25%、荥阳市-24.66%、登封市-30.7%、中牟县-32.44%、新郑市-47.59%。
税收收入质量:我市税收收入质量51.98%,在六县(市)排名第4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5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67.81%、中牟县60.05%、荥阳市56.76%、登封市47.34%、新郑市42.25%。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
增值税完成203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94%;企业所得税完成64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6%;个人所得税完成12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4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0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89%;房产税完成9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91%;资源税完成133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18%;耕地占用税完成3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42%,契税完成298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9.31%;环境保护税完成108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4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90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9.48%;罚没收入完成354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89%。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55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0705万元下降59.61%,减收4214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5472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89.19%。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1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08872万元增长2.98%,为年初预算622126万元的18.02%。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8600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8484万元增长9.59%;乡镇级支出执行2611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0388万元下降14.07%。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12121万元排第五位,比支出排名第四位的登封市少支13029万元;支出增幅排第四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0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54%;公共安全支出70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39%;教育支出274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科学技术支出3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18%;卫生健康支出977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63%;节能环保支出377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4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95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17%;农林水事务支出112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交通运输支出18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6.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4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9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8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1.66%。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37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8643万元增长11.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234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3%,占基金预算支出的68.53%。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税收增幅较去年下降。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800万元,同比下降14.47%。税收完成43037万元,同比下降28.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1.98%。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833万元,同比下降27.23%,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9.32%。其他小税种完成13204万元,同比下降31.04%,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0.68%。
(二)乡镇收入情况。
1-3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8245万元,同比下降10.23%。从增幅来看,超过50%以上有四个乡镇,尖山管委增幅为251.96%,米村镇增幅为68.14%,牛店镇增幅为58.35%,新华路增幅为51.98%。从收入总量来看,超过5000万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收入为7462万元;其次为西大街,总量为4850万元;总量在3000-4000万的有3个乡镇,分别为新华路、青屏街、刘寨镇,总量分别为3877万元、3554万元、3192万元,其他乡镇均在3000万以下。各乡镇收入进度不一,地区间发展不均衡。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新密市财政局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支持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采取加强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保障及防控资金管理等多项有力举措,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上,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资金拨付和办事流程,确保资金、物资等及时到位,用真金白银助阵防疫一线,以真招实措保障民生运转,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3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2121万元,同比增长2.98%,其中:教育、社保、卫生等九项民生支出88050万元,同比增长4.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3%,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