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新密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目前,全市形成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积极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我市辖区内实现的中央级、省级和地(市)级、县(区)级(含市本级和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月份,我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65584万元,同比下降24.46%。其中上缴中央级43482万元,占比16.37%;上缴省级11480万元,占比4.32%;上缴地(市)级25187万元,占比9.48%;县(区)级185435万元,占比69.83%。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明确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7]11号)规定的口径计算,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575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3431万元下降15.0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39562万元,同比下降30.27%,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5.4%。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18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26694万元下降8.29%,为年度预算397933万元的29.2%,短收16456万元。
从分级完成情况看:市本级完成6369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67328万元下降5.4%,为年度预算206770万元的30.8%;乡(镇)级完成52497万元,较去年同期的59366万元下降11.57%,为年度预算191163万元的27.46%。
从分部门完成情况看:税务部门完成64927万元,较去年同期的86192万元下降24.67%,为年度预算286622万元的22.65%,短收30614万元;财政部门完成5126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0502万元增长26.56%,为年度预算111311万元的46.05%,超收14157万元。
从收入构成情况看:税收收入完成63224万元(税务部门-教育费附加),比去年同期的83682万元下降24.45%,短收29627万元。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006万元,同比下降25.82%;其他小税种完成22218万元,同比下降21.77%。非税收入完成529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14%,超收13171万元。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188万元,在六县(市)排名第5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和第6位分别是新郑市259771万元、中牟县190616万元、巩义市166757万元、荥阳市158056万元和登封市752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8.29%,在六县(市)排名第2位,排名第1位、第3位、第4位、第5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3.33%、中牟县-8.52%、登封市-8.65%、荥阳市-9.18%和新郑市-9.44%。
税收收入规模:我市税收收入63224万元,在六县(市)排名第5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4位和第6位分别是新郑市140918万元、巩义市113069万元、中牟县105915万元、荥阳市99845万元和登封市39415万元。
税收收入增幅:我市税收增幅-24.45%,在六县(市)排名第3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4位、第5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9.49%、荥阳市-21.11%、中牟县-26.12%、登封市-28.57%、新郑市-36.74%。
税收收入质量:我市税收收入质量54.42%,在六县(市)排名第4位,排名第1位、第2位、第3位、第5位和第6位分别是巩义市67.8%、荥阳市63.17%、中牟县55.56%、新郑市54.25%、登封市52.37%。
从主要收入项目情况看:
增值税完成2817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1.59%;企业所得税完成90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1%;个人所得税完成134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9%;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39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52%;房产税完成15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3%;资源税完成219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04%;耕地占用税完成136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契税完成50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6.33%;环境保护税完成190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3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7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3.05%;罚没收入完成590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6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14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3634万元下降37.91%,减收3549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53618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2.22%。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56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69880万元下降1.95%,为年初预算635026万元的26.23%。
从分级情况看:市本级支出执行12938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2771万元下降2.55%;乡镇级支出执行3718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7109万元增长0.19%。
从六县(市)比较情况看:与周边五县(市)比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66560万元排第五位,比支出排名第四位的登封市少支20887万元;支出增幅排第五位。
从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6.23%;公共安全支出9833万元,和去年持平;教育支出369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7%;科学技术支出5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6.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3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32%;卫生健康支出181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87%;节能环保支出489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0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2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66%;农林水事务支出173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8%;交通运输支出35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3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3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6.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1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9%,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0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5%。
(二)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7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6092万元增长10.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185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49%,占基金预算支出的67.96%。
三、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税收增幅较去年下降。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188万元,同比下降8.29%。税收完成63224万元,同比下降24.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4.42%。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006万元,同比下降25.82%,占税收收入比重为64.86%。其他小税种完成22218万元,同比下降21.77%,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5.14%。
(二)乡镇收入情况。
1-4月份,乡镇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2479万元,同比下降11.57%。从增幅来看,超过20%以上有5个乡镇,尖山管委增幅为249.21%,矿区增幅为41.15%,米村镇增幅为37.85%,牛店镇增幅为24.11%,新华路增幅为22.86%。从收入总量来看,超过1亿元的有1个乡镇,为曲梁镇,总量为11394万元;其次为西大街,总量为6604万元;总量在4000-6000万的有3个乡镇,分别为新华路、刘寨镇、青屏街,总量分别为5116万元、4698万元、4614万元,其他乡镇均在4000万以下。各乡镇收入进度不一,地区间发展不均衡。
(三)强化督促,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新密市财政局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支持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采取加强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保障及防控资金管理等多项有力举措,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上,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资金拨付和办事流程,确保资金、物资等及时到位,用真金白银助阵防疫一线,以真招实措保障民生运转,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6560万元,同比下降1.95%,其中:教育、社保、卫生等九项民生支出131611万元,同比增长1.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02%,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