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2015年度预算编报说明
按照《新密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新密财预〔2014〕576号)文件要求,我队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新密市煤炭管理局预算编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郑州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七)负责分析全市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瓦斯等级鉴定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矿井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核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技术的开发、引进、合作与交流。
(十二)协助实施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全市煤矿生产和经营秩序,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协助实施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分行政人员18名,事业人员2名,其余592名人员属自收自支编制,本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9个大的内设机构下设有小的具体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信访科、综合协调科、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事故统计调查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煤炭安全管理科、煤矿监管工作办公室。
三、基本支出预算:2269.5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94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9万元。用于支付612名在职员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日常办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