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机构设置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3个,园林绿化管理处,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股级单位18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工程科、预防办、村镇科、燃气办、宣传科、法制科、安监科、备案科、督查科、妇委会、综合科、目标科、环卫办、总工室、窗口办等科室;下设招标办、设计室、造价办、建材办、装饰办、城建监察大队、城镇建设管理所、质监站、青屏广场、市政维修中心、公用事业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二级机构,其中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独立核算。其他二级机构人员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职能职责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属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解决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管理和园林绿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计划;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道路绿化、园林、综合性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负责编制住房和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预算收入2333.21万元,基中财政拨款2303.21,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拨款30万元。预算支出233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21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2183.6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84.6万元),公用经费149.6万元。本年度安排支出主要保障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绩效、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维持单位日常办公。
四、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无出国(境)计划。2016年预算也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2016年安排预算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24.82万元,(未安排公车购置),2016年预算24万元(未安排公车购置)。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