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市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制定;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和缴费申报的办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做实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终止账户的处理和个人账户对账单的发放核对工作 离退休待遇的审核,编制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医疗费支付计划;有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来信来访的处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信息统计工作;全市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决算仅有一个机构,实有人数187人,均为事业全供编制。
三、下设21个业务科室
1.社会保险稽查大队,负责所有参保单位的稽核以及本局内部业务的内审工作。
2.居民养老办公室,负责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办理以及指导乡镇社保大厅的工作。
3.办公室,负责全局党政机关事务管理协调。
4.财务科,负责所有险种的核算支出及基金管理。
5.征集一科,负责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所有险种的征缴管理。
6.征集二科,负责私营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所有险种的征缴管理。
7.征集三科,负责事业单位所有险种的征缴管理。
8.征集四科,负责事业单位所有险种的征缴管理。
9.职工医保管理科,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审核以及定点职工医疗机构的结算管理。
10.居民医保征集科,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
11.居民医保结算科,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及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管理。
12.退管科,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13.社会化服务科,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14.失业保险管理科,负责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待遇发放工作。
15.工伤保险管理科,负责工伤保险的资格认定以及待遇发放工作。岗位分类:科长、工伤案件受理管理员、待遇审核管理员。
16.生育保险管理科,负责生育保险的资格认定以及待遇发放工作。
17.综合计划科,负责各个险种的征缴、拨付计划的制订以及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工作。
18.计算机管理科,负责维护各个险种微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19.业务大厅管理科,负责业务大厅所有业务岗位的管理工作。
20.被征地保险管理科,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
21.纪检监察科,负责我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协调党委完成其他工作。
四、预算明细
1、归口管理行政离退休3689.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金17412.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1452.6万元;合计22554.3万元。
2、全供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10万元。
3、全供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金:100万元。
4、“老人老办法”企业化单位养老保险:1452.6万元。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7957万元(2015年县级补7957万元)。
6、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731.49万元。
7、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3558万元。
8、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救助:107.3万元。
9、原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在职医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合计1742.3万元。
10、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金:182.4万元。
1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2796.65万元(含上级补贴2220万元)。
12、离休76人医疗费:152万元。
13、6名军转干医疗费:5万元。
14、社保稽查专项经费:10万元。
15、社保局人员经费:784.28 万元。
16、办公经费48.36万元。
17、原民办教师上级补贴养老金280万元。
18、社会化服务管理费120万元。
19、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14.7万元。
20、住房公积金7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