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供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10万元
二、 全供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金:100万元
三、 “老人老办法”养老保险:1039万元
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财政补贴:3501.7万元
五、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3837.7万元
六、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救助:81.87万元
七、 原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1692.3万元
八、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金:182.4万元
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376.65万元
十、 离休人员医疗费:152万元
十一、 军转干医疗费:5万元
十二、 社保稽查专项经费:10万元
十三、 社保局人员经费:693.7万元
十四、 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165万元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