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新密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郑州市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职务评聘。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拟订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农业统计科、三产统计科、能源统计科、综合核算科、工业统计科。
下属单位:新密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新密市普查计算中心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统计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50个,其中行政人员9个,工勤1人,事业人员40人,经费自理人员 0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4.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为1,394.66万元,减少45.19%。主要原因是上级奖励资金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共7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20.29万元(工资51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4.1万元(办公经费10万元,农村及城镇调查户补贴24.1万元,经济普查及“两员”补贴80万元,各种调查经费30万元),住房公积金37.0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017年支出预算67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15万元,项目支出147.6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支出158.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51.3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9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2万元,住房公积金34.79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30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7.6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29.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018年度收入合计764.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64.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64.39万元,其中,专项普查活动支出预算80万元,统计调查支出预算54.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预算31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行政运行209.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7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89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54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8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4.1万元,其中,专项普查活动支出预算80万元,统计调查支出预算5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万元,和2017年的7.4万元持相比减少0.4万元,降低了5.4%。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17年7万元相比持平。2016年因实行车改,保留公务车2辆,计划通过加强派车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车费用。公务招接待费0.06万元与2017年0.6万元相比减少0.54万元,降低90%,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64.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64.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支出合计7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9万元,占81.15%;项目支出144.1万元,占18.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我局全年预算支出总额764.39万元,较2017年的676.77万元增加87.62万元,增长率12.95%。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严格按编办及人社局审批手续为基础编制。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7.39万元,和2017年的29.97万元相比增加了57.42万元,增幅为20.6%。增加原因主要统计工作任务量增加和城乡住户调查人员报酬所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4.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新密市统计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