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新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月28日挂牌成立,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2004年12月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除继续承担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外,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2013年2月,增加原来由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能。2015年10月,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体划转到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市负责全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以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管理、食品药品抽检等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动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7、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9、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10、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11、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12、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局内设科室及两个二级机构。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行政审批办、财务室、纪检监察室、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械保化监管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培训科,下设两个二级机构:1、新密市食品药品稽查队:综合科、食品应急中队、药品应急中队、在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米村、尖山为一个所);2、新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人数为1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职工159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301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7.39万元(财政拨款2657.3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30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81万元,项目支出1301.58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4.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1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2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64万元;项目支出1301.58万元。
(3)2018年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44.34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为43.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64.75万元,增减原因为增加划转的职能职责以及监管力度增大,同时成立17个基层监管所,租赁21台执法车辆,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车1辆(新密市财政配套资金)44.3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301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24.45万元。增加原因:新进食品药品协管员工资300万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经费1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89.27万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购置费44.34万元,食品药品执法和应急车辆租赁费73.08万元,监管力度增大及人员增加商品服务支出107.7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1.20万元,比2017年减少 17.79万元,减少20%,增减原因为: 人员调动减少工资、人员经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房屋1911.74平方米,价值198万元;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3辆,价值46.87万元;其他办公及专用设备固定资产291.2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准备实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新闻宣传、全方位日常宣传、社会宣传、广告宣传等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提升监管效能,缓解执法人员不足,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辖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八、空表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