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确保了收支平衡。全年支出总计994.15万元,较2013年的1260.49万元,减少266.34万元,减少21.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2013年底,乡镇(街道)司法所筹建工作进行完毕。2、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没有拨付。
新密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