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负责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司法局共有在职人员88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6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三、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新密市司法局收入决算1119.4万元,支出1119.4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01.29万元项目支出618.14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2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元,公务接待费89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7372元。在经济新常态和八项规定的要求下,我局“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