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落实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是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2015年本部门决算包含新密市环境监察大队、新密市环境监测站、新密市污水运营管理处、新密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中心、新密市环境监察一至九中队等二级机构部门决算。
本部门决算包括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收入92,411,700.47元,支出92,411,700.47元)、基本支出决算(基本支出24,954,513.02元)和项目支出决算(项目支出67,457,187.45元),具体科目有: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与收入类科目相对应。
2015年,我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共支出1,075,97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4,73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011,24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4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