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风景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旅游资源、文物古迹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风景区内育林护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改善、涵养景区生态环境。
3、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负责风景区宣传推介和客源市场的开发。
5、协助做好风景区内农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风景区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工作,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督查、工会、妇联、人大政协、宣传、司法、文化、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人事、交通、卫生创建、团委、纪检监察、党建、武装、统计、财政、税源管理、“三资”代理、社会事务、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业环保、发改商务项目建设、扶贫开发、残联、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综治信访、农经、水务、安全、计生等37个职能站所办。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编制4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30人。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116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8.6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1.63万元;支出116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8万元,项目支出777.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3241.33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减少2081.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减少;二是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16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3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 年度支出合计116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8万元,占33.03%;项目支出777.02万元,占 66.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0.3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3241.33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减少2081.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减少;二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三是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业务大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0.3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3241.33万元相比减少2081.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减少;二是调整工资标准,人员工资支出的增加。三是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业务大幅度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0.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43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252.08万元;农林水(类)支出302.57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0.14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532.22万元,占45.87%;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6万元,占3.5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2.43万元,占1.07%;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252.08万元,占21.73%;农林水(类)支出302.57万元,占26.08%;
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20.14万元,占1.7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9.34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到财政局,该项支出分解到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l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0.4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大幅增加,业务大幅度增加。
l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社会保障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4.39万元,支出决算为37.8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二是人员调出。
l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二是人员调出。
l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缴费缴纳基数的调整,二是人员调出。
l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农业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l 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二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28万元,比2016年的354.53万元增加8.11%。其中:人员经费37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6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9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3.31万元,完成预算90.7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8万元,占 58.16%,完成预算的9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1万元,占41.84%,完成预算的91.28%。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我单位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13.51万元,接待批次346次,接待3372人。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80万元减少1.29万元,下降8.72%。比2016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5.49万元减少1.98万元,下降12.78%。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灶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员的人数及范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78万元,与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80万元减少2.02万元,下降9.71%。比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1.67万元减少2.89万元,下降13.3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期末,公车保有量5辆。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组织对杏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尖山土地整理等两个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63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3万元。主要用于杏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尖山土地整理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0.52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严格控制费用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垃圾清运、洒水车、森林防火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