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政局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政局概况
一、新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乡镇、街道、市与企业、市与居民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全市罚没收入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行政、政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等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8)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协助税务部门了解、掌握和分析税源变化情况,拟订征收管理措施,落实税收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 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11)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预算;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3)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4)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地方政策性保险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15)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6)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采购办、会计企业科、资产科、基层财政科、资源科、法制科、农财科、监督办、纪检室、信息办。
下属单位:新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新密市投资评审中心、新密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新密市税源办、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新密市财政信用管理中心、新密市国资办、郑州市财政干部管理学校。
二、新密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财政局2017年度决算汇编范围包括局机关及乡财政、农业开发公司、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新密市财政局机关编制29人,工勤3人,事业编制10人,乡财政14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88.8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6.0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业务大幅度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8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26.3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9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56万元,占80.53%;项目支出387.30万元,占 19.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88.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76.0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业务大幅度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64万 元,增长14.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开展等业务大幅度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1,403.43万元,占70.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47.21万元,占17.4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06.56万元,占5.36%;住房保障(类)支出 126.67万元,占6.37%。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7.20万元,支出决算为 1,98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按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用完的项目结转资金用于2017年度。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是国资中心支付惠安家园房屋评估费、对交警大队土地评估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9.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9.86万元,支出决算为54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1.5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78.01万元,增长21.01%。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业务大幅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390.87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0万元,支出决算为 7.71万元,完成预算的88.6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1万元,占 85.76%,完成预算的8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0万元,占14.24%,完成预算的99.8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费0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43万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单位检查和督导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9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运行开支。
2017年公务接待305人,30次。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依据充分,能充分体现科室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较好的完成了既定项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69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92.77万元,增长78.6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用品及电子产品更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财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已上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