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基本情况: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拨款编制24名,实有人员21人,其中全供编制21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
(一)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内部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二)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228.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228.1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91.19万元,增加了66.57%,支出总计增加91.19万元,增加了66.57%。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2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1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2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万元,占91.29%;项目支出19.88万元,占8.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数228.18万元,支出数228.1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19万元,增加了66.57%;支出总计增加91.19万元,增加了66.57%。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住房公积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18万元,支出决算数22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18万元,占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机构保险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5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机构保险变化。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支出财(款)行政事业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机构保险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机构保险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1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手续费、水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99.8%,主要原因:厉行节俭,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2017年我中心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被检查单位送审的工作方法,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尽量减少公车出行,必须使用时才使用。今年的公务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监督检查时公务用车的燃油、保险、维修等。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该费用,2016年因公出国(境)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3辆公车。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中心合编车辆3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该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来水公司、新密市立方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中医院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共查出以上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购买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不合规票据列支、重复设置不相容岗位、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等问题。
2.积极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新密财监[2017]23号文件要求,5月份对我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校、社保科、资源科、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2016年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记账不规范、重复设置不相容岗位、办公室存在大额支付现金、备用金余额过大等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检查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达到了检查方案要求的目的。
3.对超化镇人民政府、青屏街街道办事处“三资”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集体收入、拆迁补偿款没有缴入“三资”账户,直接坐支。(2)“三资”中心直接将所有开支款项转入会计主任个人账户,由会计主任以现金形式支付。(3)存在白条入库现象。(4)收入支出不入账,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
4.对粮食局、国土局、文化广电局、住建局、超化乡等单位“小金库”和预算单位银行隐瞒不报、不按规定清理银行账户开展重点检查。发现存在房租收入没有执行收支两条线进行会计核算共计839.57万元。已经责令进行整改。
5.对曲梁、超化、米村、青屏四个财政所2016年度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个别乡镇财政所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坐收坐支等。已经督促限时整改。
6.对全市各卫生院2014年-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共性问题是:对村级的培训资料无方案、照片;下乡开展督导次数不够;公共卫生协管单位建档不到位,巡查次数不匹配;公卫专职人员不足,不稳定;下乡开展督导次数不够;健康教育覆盖面小,知晓率低;公卫人员流行性大,不稳定,人员不足。
7.对我市民政局、水利局、供销社2013-2016年抗旱防汛、自然灾害救助等惠农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岳村、袁庄平陌等11个乡镇抗旱物资防汛工程及物资的实地检查,发现抗旱专项资金没有按指标文使用资金,工程公示栏或者公示栏内容不完整;防汛经费没有专用,用于日常办公支出;抗旱防汛物资管理混乱,仓库管理制度不健全;拨付给各乡镇防汛物资储备补贴资金没有制定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乡镇防汛物资网点管理混乱,财务票据不合规等违规行为。
8.对2014年--2016年财政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42.70万元进行账务检查,走访6个乡镇42个自然行政村,发现自然灾害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存在代写,个别村组申请救助名单没有在公示栏中公开公示等。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其及时整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财税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存在差异。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管理的全程控制与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是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执法等业务活动的支出。
(一)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八、机关运行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