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工商部门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承担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103部法律、202部法规和127部行政规章的执法应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商部门有以下十项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登记注册,并颁发有关证照;
3、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5、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6、监督管理合同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7、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8、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9、依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息公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编制197人(其中行政编制192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53人(行政148人,事业5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新密市工商局所属17个基层工商所,1个经济检查大队,1个“12315”投诉举报中心。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监管科、消保科。
本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55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71万元。与2016年1823.99万元相比,增加727.41万元,增加39.88%,支出总计2838.01万元,与2016年1509.27万元相比,增加1328.74万元,增加8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散煤治理工作开展。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5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1.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35万元,占65.41%;项目支出981.67万元,占34.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551.4万元,与2016年收入1823.99万元相比,增加727.41万元,增加39.88%;支出2838.01万元,与2016年支出1509.27万元相比,增加1328.74万元,增加88.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散煤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1509.27万元相比,增加1328.74万元,增加88.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散煤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8.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4.07万元,占79.78%;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81万元,占7.4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2.73万元,占1.86%;节能环保(类)支出209.8万元,占7.39%;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00.59万元,占3.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42.4万元,支出决算为2,8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散煤治理工作的开展。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5.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00.73万元,支出决算为49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7%,决算数与年初数数和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工商质监所维修维护。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环保治理工作开展需要。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43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88万元,支出决算为5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6.35万元。与2016年1265.51万元相比,增加590.84万元,增加46.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中:人员经费1,6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2.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25万元,占100%,完成预算的9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燃油及车辆维修。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53.09万元减少0.84万元,减少1.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纳入绩效管理工作的项目有4个,通过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按照预期进度执行,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财务核算总体规范,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指标总体实现。通过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评价结果总体评价级别为良好及以上,被评价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38万元,较2016年度196.76万元增加52.62万元,增加21.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项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