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三)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四)受理外来投诉者和本市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对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投诉。
二、机构设置
基本情况: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编制23名,实有人员47人,其中全供编制21人,合同制人员16人,公益性岗位10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服务科、便民服务热线科、新区工作站4个科室。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9.2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28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窗口增加,日常运行成本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4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9.2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28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窗口增加,日常运行成本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87%。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3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窗口增加,日常运行成本加大。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2万元,占69.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5.86万元,占30.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窗口增加,日常运行成本加大。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9.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9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0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4.73万元,增长13.0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驻窗口增加,日常运行成本加大。其中:人员经费1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3.39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脱贫攻坚工作(对47户贫困户入户走访、帮扶工作)、新区工作站推进工作等,公车使用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巩固和完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体系,对窗口项目、服务、岗位进行动态标准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时限压缩,督促各审批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结时限开展审批服务。截至2017年底,中心各办事窗口累计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210634件,办结209653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为99%,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事项90862件,办结89967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99%。
2.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健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召开政务服务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具体安排部署“1+5”工作推进机制和行政权责事项岗位责任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辛绍河亲自带队督促落实四级联动和政务服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对我市公开的权责事项及时作出调整、更新,目前为8497项,加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三级联动、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四级联动提供强大保障。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入融合,建成覆盖全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二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有清理规范基础上,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的项目、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内容。三是全面推行权力、责任和效率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并公开,努力发挥清单积极效应。四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前,有13个单位33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按照郑州市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执行。五是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探索试行“多证合一”。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掌握好政策精神,在全市范围深入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改革政策,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知晓率;三是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工作模式,做好涉企证照事项的信息采集和录入,真正实现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进一步提高企业注册登记的便利化程度。六是开展简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工作要求,再清理取消一批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并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奇葩证明问题。共清理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或盖章环节项目350项,取消的证明或盖章环节清单133项,保留的证明或盖章环节清单217项,基层出具证明或加盖公章清单32项。
4.做好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做好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加强市、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查处率达100%。中心班子成员对乡镇便民中心实行责任分包制,定期组织相关科室、窗口深入到各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服务站检查运行情况,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向基层群众延伸,方便群众办事。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