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66/2018-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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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决算
  • 2018-08-13
  • 2018-08-13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院事业发展规划,依法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技术规范;负责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省和郑州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和郑州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等工作。

    4.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郑州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牵头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和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及我市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指导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15.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市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新密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市委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二级预算单位29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委机关本级;2.新密市中医院;3. 新密市妇幼保健院;4.新密市健康教育所;5.新密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6新密市供血库;7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新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公室;9.新密市红十字会10.新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1.新密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12.新密市计生公共服务中心;13.袁庄乡卫生院;14.尖山乡卫生院;15.米村镇中心卫生院;16.牛店镇卫生院;17.平陌镇中心卫生院;18.超化镇卫生院;19.大隗镇中心卫生院;20.苟堂镇卫生院;21.刘寨镇卫生院;22.曲梁镇中心卫生院;23.白寨镇卫生院;24.岳村镇卫生院;25.来集镇卫生院;26.青屏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西大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新华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 矿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090.3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752.89万元,下降19.02%。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新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因机构改革,上划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密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上划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转至社保局基金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支付由社保局进行管理并上报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64,93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429.15万元,占43.78%;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36,506.49万元,占56.22%;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59,5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81.51万元,占88.16%;项目支出7,049.48万元,占 11.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125.3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185.64万元,下降44.73%。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转至社保局基金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由社保局进行支付管理并上报决算,造成财政拨款收、支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1.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6.84%。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679.94万元,下降47.95%。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转至社保局基金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由社保局进行支付管理并上报决算,造成财政拨款支出下降。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1.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81.17万元,占2.0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26,786.82万元,占96.07%;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375.75万元,占1.35%;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137.97万元,占0.4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41.42万元,支出决算为 27,88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有年初结转资金,二是支出有上级资金;三是支出有追加预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但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该项支出由社保局上报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编制到社保局,但养老体制改革,社保局上划,该项支出分解到各预算单位上报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年初预算由社保局编制。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16万元,支出决算为7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但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该项支出由社保局上报决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但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该项支出由社保局上报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但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该项支出由社保局上报决算。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4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2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为上级资金。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1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有年初结转资金、上级资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为乡级政府拨付资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有年初结转资金、乡级政府拨付资金和上级资金。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25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除年初预算资金外,还有上级资金。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38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决算有社保局上报。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3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年末有结转资金。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为86.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5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180.00为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校学费收入减少。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1.67万元,支出决算为356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除年初预算资金外,还有上级资金。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项)。年初预算为3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3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有年初结转资金和上级资金。

2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结转资金。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上级资金,二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为上级资金。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减少。

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除年初预算资金外,还有上级资金。

3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4.9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生项目上解资金由财政局业务科室直接上解。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83万元,支出决算为8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新农合,但因机构改革,上划至社保局,上划后该项支出由社保局上报决算。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追加预算资金。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上级资金和追加预算资金。

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健院老人老办法年初有预算,支付由财政局业务科室直接拨付住房公积金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12.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6660.52万元,下降56.04%,变动的主要原因:二级预算单位新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办公室,因机构改革,上划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密分局,上划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转至社保局基金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由社保局进行支付管理。

其中:人员经费1321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69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事业单位补贴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9.69万元,支出决算为25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5.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严控“三公”经费管理和贯彻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全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较预算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 %,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7.83万元,占76.68%,完成预算的98.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17万元,占23.32,完成预算的87.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7.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7.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维护、燃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6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00.15万元,下降33.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公车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1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同级部门督导、调研、观摩、检查指导工作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5.40万元,下降20.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917个、来访人员26,1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重点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当年财政拨款资金3501.67万元。年初预算为401.67万元,上级资金为3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我市累计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855543份,建档率达99%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7%;印制健康宣教资料216种,开展健康咨询162次,乡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306期(次);实施孕产妇保健管理9699人,管理率为90.8%,管理0-6岁儿童67090人,管理率88.96%,新生儿访视9629名,访视率99.28%;管理65岁老年人89283人,管理率91.79%,2017年为老年人健康体检71059名;管理高血压患者57785人,规范管理高血压57490人、规范管理率99.35%;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20523人,规范管理率95.53%;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07人,规范管理率92.93%;报告传染病1523例,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为100%;卫生监督协管上报事件或线索83件次,上报率100%,协助监督巡查201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和防病知识的覆盖率,强化了慢性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以及传染病的发生率,全面提升了全市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62.41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水质检测。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0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73.46万元,增长218.8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有结转结余资金,二是2016年决算汇总不包括原计生委支出,2017年为机构改革后含计生委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04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共有车辆1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9辆,其他用车5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冷链运转、水质检测等业务用车和已到报废年限未下账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6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通过预决算对比,发现预算编制还不够精准,在今后的编报中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重视绩效管理,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合理分配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

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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