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62/2019-00234
  • 新密市公安局
  • 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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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新密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部属全市的公安工作。

2、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指导、检察、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5、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6、负责全市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 

7、负责对全市经济领域犯罪的防范和打击。

8、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

9、领导协调全市武警、消防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公安局隶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管理,现有二级机构44个,正科级单位1个,即新密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副科级单位7个,包括警令处、政治处、交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110、巡特警大队;科所队室36个,18个派出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新密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730.66万元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59.98万元,增长39.87%。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基本支出经费增长;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收入合计3073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30.6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支出合计307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8.13万元,占64.78%;项目支出10822.53万元,占3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73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59.98万元,增长39.87%。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同时,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6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35.98万元,增长39.9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政策性调整项目,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万元,占0.31%;公共安全(类)支出 28388.94万元,占92.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7.89万元,占3.7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293.65万元,占0.96%;住房保障(类)支出 692.15万元,占2.26%。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69.16万元,支出决算为 3060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4%。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实际工作中信访事务的增多。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7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政策性调整项目,工作日常支出的增加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0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我单位上级专项资金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7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办案经费的增加,预算内相关科目的调整。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56%。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经费的增加,预算内相关科目的调整。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拨入出入境办证手续费。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24.79万元,支出决算为32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安排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部门拨入二代身份证工本费、手续费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37.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3%。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辅警工资及统筹列入此大类,预算未有相关明细科目。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3.21万元,支出决算为9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8.46万元,支出决算为98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上缴比例的调整,二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29万元,支出决算为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缴人数变动调整。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交警队的代驾、拖车、看管资金。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实际工作开展中,交警队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修维护资金。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由财政部门统一编报,未分解到本预算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0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7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3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1万元,支出决算582.73万元,完成预算的93.8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1万元,占 99.7%,完成预算的9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73万元,占0.3%,完成预算的19.1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公安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612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油修费支出降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5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市县有关政策督导、检查、调研、访问、观摩等活动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5个、来访人员4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两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1、“一标三实”项目100万元;2、Y-STR DNA样本检验费及耗材费项目100万元。两个项目预算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完成预算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结构合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投入“一标三实”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础信息数据服务公安实战能力的必要条件,是进一步落实“平安新密”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力维护新密社会大局稳定。

2、投入Y-STR DNA样本检验费及耗材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并完善全市的Y-STR DNA数据库及常染DNA数据库及运用“以Y找群、以DNA找人”的技术手段,缩小排查范围、缩短侦查时间、提高破案效率,为刑事案件的快速侦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97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的增加,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新密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2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通信用车87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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